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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貨幣罪追訴時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4.9K)

一、偽造貨幣罪追訴時效是多久?

偽造貨幣罪追訴時效是多久?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2、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3、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後罪成立之日起計算。即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時效便中斷,其追訴時效從後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計算。因為行為人在前罪的追訴時效期間內又犯新罪,表明其並無悔改之意,前罪所體現的人生危害性並沒有消除,從刑罰特殊預防的目的出發,因而對前罪的追訴時效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二、偽造貨幣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貨幣管理制度。國家的貨幣管理制度是國家財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具體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本國貨幣管理制度,二是外幣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偽造貨幣的行為。所謂偽造貨幣,是指沒有貨幣制造權的人,仿照人民幣或者外幣的面額、圖案、色彩、質地、式樣、規格等,使用多種方法,非法制造假貨幣,冒充真貨幣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單位不能構成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過去理論上一般認為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具有營利目的,否則不構成犯罪。但是本條並未對主觀目的予以規定,行為人只要出於故意偽造貨幣的,一般就可以認為構成本罪,而不必過於苛求其必須具備什麼目的。如果行為人確實是為了顯示自己的技巧或為了自我欣賞而偽造極少量的貨幣的,可視為本法第13條所稱“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況而不認為是犯罪。

綜上所述,我國對貨幣制度管理的很嚴格,對於偽造貨幣的,最低量刑也是三年以上,如果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偽造的數額巨大,最高可以判無期。我國刑法規定了追訴時效,該罪最高判決是無期,因此追訴時效是二十年。如果公安局已經立案,則不管多久都要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