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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被定尋釁滋事被抓會怎麼判?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3W)

一、打架被定尋釁滋事被抓會怎麼判?

打架被定尋釁滋事被抓會怎麼判?

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

根據我國《刑法》第293條之規定,有上述立案追訴的事實的四種情形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對上述這種量刑釋出了量刑指導意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在3個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從上述規定,我們不難看到,犯罪情節的輕重對尋釁滋事罪的量刑影響很大。這也直接體現在,我國2011年修訂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中,修正案直接在規定該罪的法條中增設了第二款,規定“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因此,尋釁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來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條件是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達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程度。

尋釁滋事罪多長時間到法院判刑

刑事拘留不能超過24小時,到法院判刑需要要偵查、審查起訴、法院審判三個階段。

偵查階段一般以2個月結束,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再加上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2個月和法院審判階段2到3個月。

二、尋釁滋事被逮捕交罰金,違法嗎

《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由我國對尋釁滋事罪的規定可知,構成尋釁滋事罪的,不僅會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罰,還可以並處罰金,因此,尋釁滋事罪被逮捕後,交罰金並不違法,它是合法的。

日常生活常會有滋事鬧事的事情發生,常常帶來的損失和損害都是不可預算,給雙方的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是不可預見的。國家之所以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管制,目的就是為了人們使用更少的武力去解決問題。希望廣大群眾在日常生活中通過文明的方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