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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罰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83K)

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罰是什麼

“人販子”這個詞我們並不陌生,他們主要就是靠拐賣婦女兒童賺錢。特別是在貧困山區,“人販子”尤其猖獗。為依法懲治拐賣婦女的犯罪行為,我國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下面我們就一起看一下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構成要件,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標準的法律知識。

一、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構成要件

為依法懲治拐賣婦女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拐賣婦女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的拐賣婦女罪中的“婦女”,既包括具有中國國籍的婦女,也包括具有外國國籍和無國籍的婦女。被拐賣的外國婦女沒有身份證明的,不影響對犯罪分子的定罪處罰。

第二條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拐賣外國婦女到我國境內被查獲的,應當根據刑法第六條的規定,適用我國刑法定罪處罰。

第三條對於外國籍被告人身份無法查明或者其國籍國拒絕提供有關身份證明,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起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二、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標準

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2、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3、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4、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5、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6、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7、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8、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由於罪犯採用拘禁、捆綁、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或者由於罪犯的拐賣行為以及拐賣中的侮辱、毆打等行為引起被害人或其親屬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是要數罪併罰的。除此之外,對在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過程中犯有其他罪行的,如對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故意殺害、傷害的,對行為人應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與拐賣婦女、兒童罪實行並罰。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問題,請諮詢專業的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