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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過當要負什麼責任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58W)

防衛過當要負什麼責任

要是行為人正當防衛的行為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那麼就會構成防衛過當。不過對於很多人來講,應該都不知道什麼是防衛過當吧。要是被認定為防衛過當的話,此時行為人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究竟防衛過當要負什麼責任?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什麼是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在鼓勵公民更好的利用防衛權,保護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方面,有其積極的意義。

防衛人進行防衛是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損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其目的是出於反擊和制止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這是防衛過當的前提條件。實際上,防衛過當符合正當防衛的前四個條件,僅僅是不符合第五個條件,防衛過當應具有正當防衛的前四個條件,即正當防衛最基本的前提條件、時間條件、物件條件和主觀條件。這四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都不可能成立防衛過當,而是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如挑撥防衛、假想防衛、防衛不適時、防衛第三者等。這些防衛沒有正當防衛的主客觀基礎,其本身是非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按刑法規定的罪名定罪處刑。

二、防衛過當有什麼責任

它只是表明防衛行為的性質,對構成何罪沒有決定性的影響,刑法也沒有專門條款規定防衛過當的罪名和具體適用的法定刑,因而不能定所謂的“防衛過當罪”。有些學者主張,應在罪名前冠以防衛過當加以限制,如“防衛過當過失致死罪”、“防衛過當致人重傷罪”等,以示區別於一般的犯罪,這種做法也沒有充足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使罪名的表達徒添蛇足,應當根據防衛人的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客觀上造成的具體危害結果,觸犯了刑法分則哪個條款規定的罪,就按哪一條的罪名定罪,如防衛人過失造成不法侵害重傷、死亡的,則分別定為過失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如防衛人基於間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傷害、死亡的,則分別定為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防衛過當,只是作人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量刑情節考慮。

在瞭解構成防衛過當需要負什麼樣的責任之前,我們還是應該向知道法律中規定的防衛過當是什麼意思,然後才能知道在構成防衛過當的情況下,該按照什麼罪名依法追究防衛過當人的刑事責任,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咸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