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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遺棄罪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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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遺棄罪如何規定?

遺棄罪經常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往往是那些附有撫養、贍養以及扶養義務的人,拒不履行自己的相關義務,在情節嚴重下構成的犯罪。我國有不少法律規定遺棄罪都作出了規定,同時也是保障被遺棄人的合法利益。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法律對遺棄罪規定的內容。

一、法律對遺棄罪如何規定

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罪相關條例規定如下:

1、刑法條文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相關法律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有贍養遺棄罪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未成年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或者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遺棄嬰兒的,由公安部門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賣親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 從利用殘疾人的殘疾,侵犯其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二、遺棄罪的犯罪主體有哪些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法律上的扶養義務是:

1、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2、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3、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4、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相教育的義務;

5、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均與生父母與其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相同,但是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其生父母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6、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7、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8、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綜上,不僅是在《刑法》中有關於遺棄罪的規定,在《殘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中都有關於遺棄的規定,這樣規定都是為了保護年老、年幼以及生病的人的合法利益,減少其被遺棄的可能性。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