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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兒童與民間收養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9W)

一、拐賣兒童與民間收養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拐賣兒童與民間收養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1、合法性不同。收養兒童可以產生合法的收養關係,是法律允許的。拐賣兒童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2、結果不同。不是合法的收養關係,可以取消收養關係,收養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拐賣兒童是違法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

3、收養兒童是民事上的法律關係,拐賣兒童則觸及刑法規定。

4、目的不同。收養兒童是為了家庭的完整,而拐賣兒童是為了奴役和使喚。

5、手段不同。收養兒童是經過正常手續辦理後,許可收養兒童。拐賣兒童是違法手段騙取兒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賣掉兒童。

二、拐賣兒童罪怎麼判刑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 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 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 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採用偷盜的方式使嬰兒脫離其監護人的監護,有時候公安部門打拐時解救被拐賣兒童,因為嬰兒沒有認知能力,沒有辦法找到嬰兒親生父母,給被拐賣者造成終生遺憾。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出於善意的收養肯定不會被追究任何的刑事責任,但想要收養兒童也一定不要從人販子手中購買孩子,否則的話,就算對孩子沒有任何的惡意,但賣孩子的這種行為也算是參與到了拐賣兒童的案例當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收養程式都需要男女雙方辦理收養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