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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刑法中多少金額算非法集資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01W)

在我國刑法中多少金額算非法集資

隨著網路社會的飛速發展,詐騙的手段和技巧也越來越高明,發生的頻率也日漸增多,但是在我國法律中有明確規定,當詐騙者或集團通過詐騙獲得的錢財達到一定大數目的時候會受到一定的懲罰,下面就讓小編帶你看一下多少金額算非法集資。

多少金額算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n立案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八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僅僅是借錢,並無非法佔有目的的,無論向多少個人借錢,都屬於正常合法的民間借貸糾紛,不構成非法集資;

二、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1、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2、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3、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4、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燬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7、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8、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三、《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終上所述,多少金額算非法集資的問題的得到了解決,個人吸收公共錢財達到20萬以上或30戶以上的以及對他人造成錢財損失達到10萬,單位吸收公共錢財達到100萬以上或150戶以上的以及對他人造成錢財損失達到50萬的即可認定為非法集資,其行為會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