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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行賄罪法律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5W)

單位行賄罪法律規定是什麼

官員受賄會受到刑法的處罰是眾所周知的,而其中的行賄人員依然觸犯了法律,對於行賄向國家工作辦事人員為自己謀利益的行為即認定為行賄罪,犯罪主體有個人也有單位,那麼單位行賄罪法律規定是什麼呢?詳情見下文。

一、單位行賄罪法律規定是什麼

[刑法條文]

第三百九十三條 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 除處罰。

二、單位行賄罪的認定

實踐中適用本條時,要注意如果單位沒有行賄的故意,而是因被勒索被迫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的,不能認定為單位行賄。另外,在追究單位行賄罪的刑事責任肘,應注意對因行賄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進而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理。

我們可以知道單位為了不正當利益而做出行賄的行為,是違反了國家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向單位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主要看實際的罪行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