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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民嫖娼是犯罪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6W)

一、對於公民嫖娼是犯罪麼?

對於公民嫖娼是犯罪麼?

嫖娼不構成犯罪,屬於是行政違法行為,可能或受到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例外情形時是如果明知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論,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從重處罰。

二、強迫賣淫罪的刑法條文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一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三、強迫賣淫罪與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

2、是否實施了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如果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或者沒有實施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如有些飯店、酒店等服務人員賣淫,其負責人雖有放鬆管理的行為,但只要不具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也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不能認為其構成犯罪。

綜合上面所說的,嫖娼就是用金錢與他人發生不正當的關係,這種行為是屬於國家禁止的行為,但對於此行為不會構成犯罪,只會用行政的條款來進行處罰,因此,在被抓到之後就會給予相應的拘留,這也是為了讓違法者為此付出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