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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坐牢出來後是否還要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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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坐牢出來後是否還要還款

隨著我國居民的消費水平不斷的提高,現在國家每年信用卡的發行量一直都保持著一個快速增長的狀態,其實申辦信用卡的條件也不算特別嚴格,很多在校的大學生幾乎自己都能夠申辦得到有關銀行的信用卡的。但是利用信用卡詐騙的案件也是有所上升的,在信用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坐牢以後,很多人都非常關心信用卡詐騙坐牢出來後是否還要還款?

一、信用卡詐騙坐牢出來後是否還要還款?

被判刑後還是要償還的,刑罰不能減免民事責任。該還的錢還是要還。即使被判死刑,也會變賣其遺留財產償還生前債務。

我國刑法規定,信用卡詐騙罪的幾種情形中將惡意透支列入其中。

何謂惡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具體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透支數額超過信用卡准許透支的數額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髮卡銀行兩次催收後3個月內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也就是說當你透支金額超過1萬元就構成犯罪了。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行為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量刑: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如何認定惡意透支

1、惡意透支的行為的認定:

(1)超過規定限額透支,即超過信用卡章程的規定或者髮卡銀行的允許透支。

(2)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即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歸還本息。一般來說,信用卡惡意透支行為,將在髮卡銀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記錄,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

2、惡意透支的數額的認定: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複利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3、惡意透支對應刑責的認定:

(1)數額:1萬~10萬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刑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10萬~100萬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刑責: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100萬元以上;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刑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信用卡詐騙坐牢出來後當然還是要接著償還所欠的債務的,但是信用卡詐騙主要是欠了銀行的債務,不過坐牢以後出來還款的具體的實施細則沒有辦法確認,因為如果當事人確實在坐牢之前法庭就已經強制變賣了其所有的財產,當事人沒有執行能力的情況下,只能在日後慢慢償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