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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構成犯罪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29K)

構成犯罪,根據刑法有關規定,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或行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藉故生非,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罪。對此類違法行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尋釁滋事構成犯罪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