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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怎麼判?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6W)

營業執照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怎麼判?

一、營業執照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怎麼判?

非法出售個人資訊獲利超5000元可獲刑三年。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都構成犯罪;明確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從重處罰,增加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修改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被整合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屬於“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規則,明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資訊”的,也屬於“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基於不同型別公民個人資訊的重要程度,解釋分別設定了“50條以上”“500條以上”“5000條以上”的入罪標準,對於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即算“情節嚴重”;對於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標準則是500條以上;對於其他公民個人資訊,標準為5000條以上。

此外,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都被規定為“情節嚴重”。

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2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為人屢教不改、主觀惡性大,解釋也將其規定為“情節嚴重”。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怎麼認定?

對“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作了明確,根據資訊型別不同,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五千條以上”“五萬條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即屬“情節特別嚴重”;“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也規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我國只要是侵犯了公民的個人資訊,並且獲利超過5000元,就可以構成量刑標準,而且通常量刑為三年,同時還要並處罰金。如果是有情節嚴重的,通常是在3~7年的有期徒刑,也要並處罰金。如果造成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特別情況嚴重的,還要格外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