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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東西被抓家屬能去看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33W)

偷東西被抓家屬能去看嗎

公安偵查期限一般為37天,一旦移送檢察院後,檢察官在1~1個半月內稽核好再移送法院,法院在2個月內開庭宣判,所以一個正常的刑事案件週期為4~5個月左右,快一點的3個月開庭。在判決生效前的羈押階段,家屬是不能探視的.

一般盜竊罪以涉案金額定罪處罰,涉案七八萬元,屬於盜竊罪中“數額巨大”標準,依法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因各省市對盜竊罪立案量刑標準不同,請再查詢犯罪地標準參考。2013年實施的新訴訟法引進了刑事和解制度,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人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鑑於你親戚的行為已構成犯罪,免予刑事處罰的可能較小,從輕處罰的可能性較大。

一、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我國對這類偷竊和盜竊的案件的相關審理比較嚴格,在我國的法律中也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對這類人實施3到10年不等的刑期處罰。整治我國的社會治安,相關的案件犯罪人在羈押期間只能有律師進行探視,辦理相關案件的辦理過程,家屬是不能夠進行探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