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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人員參與虛假訴訟如何報案?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8.14K)

一、審判人員參與虛假訴訟如何報案?

審判人員參與虛假訴訟如何報案?

審判人員參與虛假訴訟的報案程式是應當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公安機關來提出來就可以了,本來虛假訴訟他浪費的是我們國家的司法方面的資源,而審判人員作為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員,如果這樣做的話,那麼屬於執法辦法也是需要受到嚴厲懲處。

二、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區別與聯絡

虛假訴訟與惡意訴訟有共同的

1、行為人主觀上都存在過錯或惡意,其行為均具有違法性。

2、行為人均以侵佔他人財產或獲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為追求目的。

3、行為人都以民事訴訟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隱蔽性。

4、行為人非法目的的實現都有賴於法院的審判權和執行權,訴訟的合法外衣被行為人惡意利用。但兩者又有各自的特徵:

⑴虛假訴訟的參與主體為原、被告雙方當事人;惡意訴訟的主體通常僅為一方當事人。

⑵虛假訴訟具有合謀性和非對抗性。虛假訴訟是原、被告雙方惡意串通,欺騙法院和法官,獲取非法利益,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對抗性,即便有,也是“虛假”的對抗,已達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惡意訴訟一般是單方的惡意訴訟行為,不存在雙方合謀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對抗性。

⑶侵害的物件不同。虛假訴訟行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訴訟相對方的權益。因為虛假訴訟的合謀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體,其侵害的物件不可能是相對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惡意訴訟侵害的物件通常僅限於訴訟相對方,而不會是第三人。

⑷虛假訴訟的原、被告之間不存在真實的民事法律關係,因為他起訴的主體、事實、證據純粹是子虛烏有;而惡意訴訟原、被告之間可以存在真實的民事法律關係,屬於濫用訴訟權利的一類。

虛假訴訟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虛假訴訟行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訴訟相對方的權益。因為虛假訴訟的合謀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體,其侵害的物件不可能是相對方,只能是第三者。

2、客觀要件

虛假訴訟是指民事訴訟的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合謀編制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的審判權、執行權,非法侵佔或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財產或權益的訴訟行為。

3、主體要件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單位或者是個人。

4、主觀要件

主觀上只能是故意。

在當代社會,一旦發現有人蔘與到一些違法犯罪活動的時候,就必須積極的將這種行為指出來,具體的是可以到當地的派出所來進行一個報案的,尤其是虛假訴訟的這樣一種行為,對於國家的司法資源會造成極大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