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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野生動物製品判刑後不交罰金的後果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32W)

一、購買野生動物製品判刑後不交罰金的後果是什麼?

購買野生動物製品判刑後不交罰金的後果是什麼

購買野生動物製品判刑後不交罰金的法院會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罰金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而有履行能力故意不履行罰金的,減刑、假釋時從嚴把握!

二、收購販賣野生動物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購買野生動物製品案件的辯護人的權利有哪些?

1、為犯罪嫌疑人行使辯護權的權利。辯護人可以根據案件的事實、證據,在訴訟過程中向司法機關提出辯護意見;可以出庭參與審判訴訟,為犯罪嫌疑人提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辯護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按照法律規定幫助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提出迴避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申請、取保候審申請、上訴申請等申訴意見。

3、查閱案卷材料的權利。辯護律師自我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其他辯護人經我院許可,可以行使上述權利。

4、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辯護律師自我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我院許可,可以行使上述權利。

5、調查取證的權利。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檢察院、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檢察院或者法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對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辯護人可以申請補充鑑定或重新鑑定。

6、辯護律師有收取勞務費的權利。辯護律師有向犯罪嫌疑人等委託人收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購買野生動物製品也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最嚴重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事法院在判處罰金的時候不會不考慮當事人的執行能力的,罰金是強制性的,在刑事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以後,罪犯必須要交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