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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盜墓共犯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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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法律規定盜墓共犯怎麼判?

按照法律規定盜墓共犯怎麼判?

《刑法》有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外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二、關於從犯,《刑法》第27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具體判處多少年,法官有裁量權。

三、擴充套件資料

古代處罰規定:

1、《大明律》:凡發掘墳冢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發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

2、若冢先穿陷或未殯埋,而盜屍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槨見屍者,亦絞。其盜取器物磚石者,計贓,凡盜論,免剌。

3、若卑幼發尊長墳冢者,同凡人論;開棺槨見屍者,斬;若棄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人如知情,各杖八十,追價入官,地歸同宗親屬,不知者不坐。

4、若尊長髮卑幼墳冢,開棺槨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遞減一等。發子孫墳冢、開棺槨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禮遷葬者,不犯法。

5、若殘毀他人死屍、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四、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共犯。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構成共同犯罪,要求參與人員二人以上,二人都構成“犯罪”(這裡的犯罪指不法,不要求罪名相同,不考慮責任年齡和能力),二人有共同故意、共同行為。我國《刑法》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在我國《刑法》總則中只出現了“共同犯罪”的字眼,並沒有出現“共犯”的字眼,在大陸法系刑法理論上,“共犯”分為廣義的共犯和狹義的共犯。其中廣義的共犯包括正犯、教唆犯和幫助犯,而狹義的共犯僅僅指教唆犯和幫助犯。至於共犯一般需要判刑多久,需要結合犯罪行為人在犯罪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等因素綜合予以量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對盜墓從犯的判處主要與盜墓的實際案件性質有關。對於對國家重點保護遺址盜墓,並造成了不可修復的破壞的情況時,盜墓人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盜墓犯罪分子的處罰一般以首要犯罪分子為判處主體,對於從犯的判處,是在案件的基礎情況下進行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