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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犯罪中止可以發生在哪些階段?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9W)

一、犯罪中止可以發生在哪些階段?

根據法律規定犯罪中止可以發生在哪些階段?

犯罪中止既可以發生在預備階段,也可以發生在實行階段,還可以發生在實行行為結束之後但在既遂之前。中止前的行為必須屬於犯罪行為。如果產生犯意後沒有實施任何犯罪行為便放棄犯意的,不成立中止。犯罪既遂後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預備與未遂後,也不可能有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形態與中止行為本身又具有區別:中止行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勵的行為;犯罪中止形態則是犯罪的狀態,應當負刑事責任。換言之,中止行為之前的行為屬於犯罪行為,是行為人應當負刑事責任的事實根據,中止行為本身屬於刑法所鼓勵的行為,是應當免除或者減輕處罰的根據。

二、犯罪中止成立有哪些條件?

1、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

犯罪中止只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只能發生在犯罪預備,犯罪實行和實行終了之後犯罪結果發生之前的過程中。換言之,只有在犯罪預備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過程中停止犯罪的,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後,自動恢復原狀或自願賠償損失,都不能認為是中止,而仍應當負犯罪既遂的刑事責任。

2、必須自動地中止犯罪或自動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所謂自動地中止犯罪,就是行為人出於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進行下去的犯罪活動。它表現為行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進行的情況下,自動停止犯罪的進行。

3、被迫停止犯罪

如果行為人受到阻礙或感到恐懼認為自己已不可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進行,就不是自動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它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預備或犯罪未遂。既然自動中止犯罪是行為人在自認為可能完成犯罪的情況下自動停止犯罪的進行。

犯罪中止指的是犯罪人員在犯罪的實施過程當中,由於自身的原因所導致,不想要存在犯罪行為,可以進行犯罪中止。對於犯罪中止的話,需要進行一定的量刑方面的考慮,也就是從輕或者是減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