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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犯罪中止有罪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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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法律規定犯罪中止有罪麼?

根據法律規定犯罪中止有罪麼?

根據刑法的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這樣規定,體現了我國刑法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因為犯罪中止不僅客觀上沒有發生犯罪結果,而且是犯罪分子自動放棄犯罪,才使犯罪結果未發生,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懸崖勒馬,對社會是有益的。因此,法律對中止犯的處罰,採取了“應當免除”或“應當減輕”的從寬處罰的原則。這也是考慮到對犯罪分子判刑的目的在於改造罪犯,既然犯罪分子自動放棄了犯罪,又避免了犯罪結果的發生,說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險已經消除或者減弱,罪犯已經悔罪,容易接受改造,處理上應當進一步從寬;同時,規定較輕的處罰,有利於鼓勵犯罪分子中止犯罪,以減少犯罪的社會危害。

二、什麼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

犯罪中止必須符合以下特徵:

1.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預備或者著手實行犯罪過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經得逞,則不存在犯罪中止的問題。

2.必須是犯罪分子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裡包括兩種情況:

(1) 自動放棄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主動放棄犯罪意圖,停止著手實施犯罪,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之後,犯罪結果發生之前,主動放棄繼續犯罪,中止犯罪行為。放棄犯罪是出於行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如果是出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或者不敢把犯罪進行下去,被迫把犯罪停止下來,則不能視為犯罪中止。

(2)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經著手實行犯罪後,犯罪結果發生之前,主動放棄繼續犯罪,並主動採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促使犯罪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如真誠悔悟,認識到犯罪可恥,洗手不幹;因被害人哭泣、求饒,而產生同情、憐憫之心,不忍再加害於人;懾於法律的威嚴,懼怕受到刑罰懲罰;原有的犯罪慾望已通過其他途徑得到滿足或已經消失等。引起犯罪中止的不同動機,反映了犯罪人悔悟程度的差別,但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犯罪中止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在犯罪實施過程之中未完成犯罪。或者是在犯罪預備過程之中停止犯罪。如果是在預備過程之中停止犯罪,尚未導致有所損失,那麼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負相關的刑事責任,但是在實施過程之中造成了一定的損失,但最終並未沒有完成犯罪結果。那麼犯罪嫌疑人需要成一定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