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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法郵寄槍支罪既遂是怎麼量刑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8W)

一、一般非法郵寄槍支罪既遂是怎麼量刑的?

一般非法郵寄槍支罪既遂是怎麼量刑的

1、非法郵寄槍支罪既遂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非法郵寄槍支罪的立案標準是:

(一)非法郵寄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郵寄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郵寄槍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

(一)非法郵寄軍用槍支在5支以上的,非法郵寄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5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手榴彈三枚以上的;非法郵寄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

(三)達到第一條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並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非法郵寄槍支罪的一審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非法郵寄槍支屬於性質特別惡劣的犯罪行為,因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應該知道,我國法律制度是不允許公民或任何單位非法配備槍支的,如果發現當事人郵寄的物品是槍支,正確的做法是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