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賭博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內容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09W)

賭博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內容

要先深入的瞭解賭博罪,那麼就要先了解法律對其構成要件的規定。然後結合規定的立案標準,就可以判定實踐中的行為是否構成此罪了。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賭博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內容,幫助你進行了解。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所謂聚眾賭博,是指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這種人俗稱“賭頭”,賭頭本人不一定直接參加賭博。所謂以賭博為業,是指嗜賭成性,一貫賭博,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來源,這種人俗稱“賭棍”,只要具備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即符合賭博罪的客觀要件。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以營利為目的並不是說行為人一定要贏得錢財,只要是為了獲取錢財,即使實際上未能贏得錢財甚至輸了錢,也不影響行為人具備賭博罪的主觀要件。

關於賭博罪的構成要件,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只要是年滿16週歲,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是可以作為此罪的犯罪主體,而我國刑法規定,賭博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