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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酒撞死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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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喝醉酒撞死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喝醉酒撞死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喝酒開車撞死人,並不一定都要追究刑事責任,關鍵還在於駕車人在此次事故的責任劃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應當注意,對於交通肇事案件是否決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釋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並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則不以犯罪論處,不予立案。

二、醉駕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都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喝酒開車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法條,如果當事人還在此事故中發生交通事故,那麼就會承擔賠償和法律的責任,但對於是否會被判有期徒刑的,那麼就要看交警給出的認定書,這樣才能確定出最終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