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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公安可以幫忙拿回錢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17W)

非法集資公安可以幫忙拿回錢嗎?

一、非法集資公安可以幫忙拿回錢嗎?

可以的,但是能拿回多少錢是由於返款的金額決定,應該由集資額、返款比例和已獲返款額決定。法律規定所受到的損失也由參與者自己承擔,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

二、處置非法集資的工作流程

1、案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成立專案組(或工作組)。

2、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組織對非法集資活動的取締和公告的釋出工作。

3、對集資群眾身份、集資數額等進行逐筆登記,掌握案件的集資總人數、集資總金額、已返金額和未返金額等情況。

4、專案組對涉案企業(個人)的債權清收、資產保全,以及對涉案資產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變現,用於集資款的清退。

5、專案組根據清理後的剩餘資金,按集資參與者集資額比例,制訂統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則、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實施清退,並以處置報告的形式結束案件善後處置工作。

三、什麼是非法集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司法解釋不屬於法律)中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部委規章不得設定行政許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經過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許可的集資行為包括:金融機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從事保險業務;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公開發行基金等。集資詐騙罪的詐騙方法是“行為人採用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證明檔案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進行集資;依據《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資罪中,行為人的行為要具有一定的融資性。被害人要具有廣泛性,也就是說物件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騙取一定數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騙取了個別單位的公私財物只能以詐騙罪定罪。

對於這個非法集資的行為來說,這個公安追回了這個集資的款項的時候,是可以還給這個受害人的。但是往往這個集資的款項追回的數量不是原來集資的數額,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的話,是這個受害人來承擔的,公安不承擔這個代償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