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青海省信用卡詐騙數額為多少構成詐騙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94W)

青海省信用卡詐騙數額為多少構成詐騙

隨著經濟水平的上升和網路科技的發達,交易方式的多元化也受到影響。信用卡的問世給很多消費者帶來巨大的福音,同時也給予不法分子的趁機可行,詐騙現象頻頻出現。就在青海省信用卡詐騙數額也有很大體現。在數額一定程度上便構成詐騙罪,同時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信用卡詐騙罪金額多少會被定義為詐騙

根據《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當中,如果用作廢的身份證辦理,或者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使用,金額在5000元到5萬元之間,5萬元到50萬元之間,50元之間被定義為是資料較大,資料巨大,數額特別巨大,那麼就會被定義為是信用卡詐騙罪。所以對於廣大的信用卡持有者來說,一定要合理使用自己的信用卡,並且在實際的使用的過程當中,應該要充分考慮到它的一個合理性,合法性,儘量不要透支自己的額度,如果說一旦透支自己的額度的話,那麼在還款的過程當中會出現還款跟不上,無法還款,或者是直接比定義為是信用卡詐騙罪金額較大,所以說這一點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二、信用卡詐騙罪是什麼

信用卡詐騙罪(刑法第19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其具體行為表現為: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所謂作廢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作騙,所謂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

4、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髮卡銀行信用卡帳戶上資金不足或已無資金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進行消費。

犯信用卡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詐騙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這裡的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詐騙5萬元以上者。至於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偽造後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屢教不改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公私財物的巨大損失的;因其行為造成惡劣的影響的;等等。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以及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20萬元。至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為常業的;屬於累犯、慣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個情節嚴重的情形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利用詐騙財物進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為造成特別惡劣的影響的;等等。

被借身份證作信用卡擔保者,也要被追究其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青海省信用卡詐騙數額的具體規定其他省份也可以作為參考。在日常交易中,通過使用信用卡被騙取錢財的被害者,詐騙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都將構成詐騙。廣大消費者應當謹慎消費方式和途徑,如有發現類似情況,應及時向當地執法部門報案,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