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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判刑標準細分為哪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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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綁架罪判刑標準細分為哪幾種?

綁架罪判刑標準細分為哪幾種?

1、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二、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綁架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為,就應當立案偵查。

三、綁架罪與搶劫罪的界限

綁架勒索的綁架罪與搶劫罪都以取得財物為目的;在客觀上都可以表現為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權益方面,兩者也都同時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因而兩者是十分近似的犯罪。區別兩者的關鍵有兩個方面:

1、綁架罪是以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方法,並以被綁架人的安危為要挾,勒索財物行為的指向物件為被綁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即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而不可能是被綁架人;搶劫罪的方法則一般不表現為非法剝奪人身自由,而且其要挾的人及劫財行為指向的物件一般具有同一性。

2、綁架罪由於是將被綁架人作為人質向第三人索取財物,因此獲取財物的時間不可能是綁架行為實施的當時,也一般不可能是當場獲取財物。而搶劫罪只能是當場及在暴力、脅迫行為實施的當時劫取財物。

綁架罪主要是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為人質進行脅迫,目的主要是勒索錢財,判刑標準有期徒刑在10年以上,或者是無期徒刑,對於綁架期間還傷害被綁架的人,或者是殺害人質等性質更惡劣,可判無期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