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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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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構成要件
近年來,集資詐騙罪在我們的生活中提到的次數越來越多,集資詐騙罪,簡單來說,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實施了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00條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