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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民法典規定有重婚罪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92W)

新的民法典規定有重婚罪嗎?

一、新的民法典規定有重婚罪嗎?

新的《民法典》沒有規定重婚罪,《民法典》中是禁止重婚行為的,所以有關於重婚的規定。《刑法》也規定重婚罪的罪名,具體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自己知道他人有配偶還堅持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條文還規定具體重婚的情形,重婚行為人可以是單方面的,也可以兩個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行為有哪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重婚罪主要是規定在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因為重婚這種行為的話是一種刑事方面的違法犯罪的行為,一般情況下在《民法典》當中是沒有規定的,只不過說《民法典》當中明確禁止存在重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