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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法新規房產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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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婚姻法新規房產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婚姻法新規房產規定是什麼?

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對於房產的規定

根據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按規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房屋,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二、《民法典》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一)時間上的適用範圍民法在時間上的適用範圍 ,就是指在時間上的效力範圍,即是指生效時間和失效時間,以及民事法律規範對其生效前發生的民事法律關係有無溯及力。

生效的時間,即民事法律規範生效的時間,一般根據民事法律規範的性質和實際需要而定。主要有以下兩種型別:

1、自民事法律規範公佈之日起開始生效有些民事法律規範的施行不需要準備工作,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2、民事法律規範公佈後經過一段時間後生效有些民事法律涉及面廣,情況比較複雜,需要經過一定準備時間才便於實施的,法律明文規定頒佈後經過一定時間才生效。

失效的時間,即民事法律規範失效的時間,也就是民事法律規範效力終止或者被廢止的時間。民事法律規範失效的時間主要有以下型別:

1、新法直接規定廢止舊法。

2、舊法規定與新法相牴觸的部分失效。

3、由國家機關頒佈專門的決議規定,宣佈某些法律失效。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民法典》所規定的內容是比較多的,不僅僅是包括有物權方面的一些事項,還包括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事項,比如說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就在其中有明確的規定,主要還是確定哪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婚前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