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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備中止和犯罪中止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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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預備中止和犯罪中止有哪些區別

犯罪預備中止和犯罪中止有哪些區別

有區別,犯罪預備和犯罪中止的區別:

1、定義

犯罪預備亦稱預備犯。是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故意犯罪中介於犯罪決意與著手實行犯罪之間的一個階段。行為人在此階段上,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預備行為是為侵害某種客體制造條件,並希望以此保證犯罪的既遂。

客觀方面表現為為實施犯罪而準備工具、製造條件,既可以是作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為的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

中止行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勵的行為;犯罪中止形態則是犯罪的狀態,應當負刑事責任。

2、構成要件

我國現行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預備: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預備的目的,是為了順利地進行犯罪活動,實現犯罪意圖,體現了預備犯的主觀惡性,這是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主觀依據。行為人已經為實施犯罪進行了準備活動。

3、處罰原則

犯罪預備行為是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形態則是犯罪行為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預備階段的停止形態。

犯罪中止:根據其發生的時空範圍,可分為預備中止、未實行終了的中止以及實行終了的中止。根據行為人是否以積極的行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為,可分為消極中止和積極中止。

二、擴充套件資料:

犯罪中止種類:

(一)根據其發生的時空範圍,可分為預備中止、未實行終了的中止以及實行終了的中止。

1、預備中止

即發生在預備階段的中止,如為殺人買刀後中止。

2、未實行終了的中止

即發生在行為尚未實行終了時的中止,如強姦行為人基於被害人的說服而停止犯罪。

3、實行終了的中止

即發生在犯罪行為實行終了的中止。如投毒殺人等。

(二)根據行為人是否以積極的行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為,可分為消極中止和積極中止。

1、消極中止

消極中止是指自動的放棄犯罪。

2、積極中止

積極中止是指行為已經實行終了但結果尚未發生的情況下,有效的防止結果的發生的中止。

我國的司法機關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根據相關犯罪者的犯罪動機和相關的犯罪事實,進行相關的處罰。維護我國的法律公平,和相關受害者的合法權益。犯罪者照成的後果和相關的犯罪動機,在量刑時也會積極的考慮著部分因素,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