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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衊誹謗造謠怎麼定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03W)
汙衊誹謗造謠怎麼定罪
根據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定誹謗罪,需要符合該罪的構成要件。
誹謗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不能構成本罪主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物件是自然人。
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被害人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