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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犯罪物件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7.94K)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犯罪物件的規定是什麼

我國雖然是一個依法治國的國家,但是對於人們的宗教信仰等,國家是沒有權利進行干涉的。我們都知道在生活中有人信仰佛教,有人信仰基督教,還有信仰道教等等。關於這些國家是沒有權利進行阻撓的,如果有人對我們的宗教信仰進行剝奪,法律上是可以進行定罪的。那麼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犯罪物件的規定是什麼呢?

一、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犯罪物件的規定是什麼?

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正當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行為。情節嚴重,是指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惡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殺等嚴重後果的情況。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犯罪物件的規定是什麼?

1、情節是否嚴重,是區分本罪與一般這方面的違法行為的界限。“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影響極壞的情形。認定本罪時,特別要注意嚴格劃清合法的宗教活動和利用宗教活動從事非法活動的界限。

2、這裡所指的“宗教信仰自由”,包含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公民既有信仰宗教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二是公民有選擇信仰不同宗教的自由;三是在同一個宗教內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四是有信教和退教的自由。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構成特體

主體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行為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行為是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這裡的非法剝奪,是指以強制等方法剝奪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剝奪方法包括:非法干涉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動;強迫教徒退教或者改變信仰;強迫公民信教或者信仰同一宗教的某一教派;非法封閉或者搗毀合法的宗教場所、設施等。

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51條的規定,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行為。情節嚴重,是指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惡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殺等嚴重後果的情況,應當立案追究。

在以上的資料當中,小編針對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犯罪物件的規定是什麼的問題,為大家做出了詳細的介紹。可以看出在我國,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犯罪主體,一般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果生活中大家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對於公民的宗教信仰,任何人都無權進行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