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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和入股的區別在哪裡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11W)

非法集資和入股的區別在哪裡

參與到某個企業當中來一般都會採用入股的形式,但是現實中也不能一些非法集資的行為,有的時候非法集資以其他合法的表面來迷惑大家,但是兩者是有區別的,但是非法集資和入股的區別到底在哪,大家可能並不清楚,接下來,小編就詳細給大家說說具體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非法集資和入股的區別在哪裡

私募基金是一種合法的投資形式,如果私募基金採取了公開籌集的方式獲得資金,則可能構成非法集資。個人近期感到的問題點是:

(1)私募基金的投資有限合夥並不需要特殊資質,合夥企業本身屬於證監會所列明的“投資者”之列

所以不存在缺乏資質的違法問題

(2)與非法集資的主要區別在,私募基金面向特定物件(成立合夥本身就會對有限合夥人做出一定的限制)

(3)以上有回答所提及的那篇文章《私募股權基金外衣下非法集資犯罪探討》的區別描述確實是現有資料中提法比較明確的,我之前也將之作為了思路的看考。特此將重點貼出供理解

“ 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之間的區別具體表現在:

第一,性質不同。非法集資是“未依照法定程式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而進行融資,是法律明確規定所禁止的行為。而私募基金則是由於其發行物件、運作方式滿足法律的規定而不必向有關部門登記,是屬於受法律豁免而不需要登記的合法行為。

第二,募集物件不同。非法集資的物件為社會不特定的公眾,而且對投資者的資格沒有限制,而私募股權基金則是向特定投資者募集,並對投資者的人數及資格進行嚴格限制。

第三,利益分配不同。非法集資一般會“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它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屬於投資者獲得固定本息,資金管理者獲取剩餘利潤的行為。而私募基金,投資者獲得的是實際的投資收益。

第四,影響不同。私募股權基金對金融體系的影響是可以監控的,而且由於其人數的限制,其影響範圍也是可以操控的。非法集資是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募集,其資金的用途、運作是不透明、不規範的,甚至是欺詐的,因此,其信用風險是很大的,極易引發信任危機,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

二、集資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 跨省非法集資 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物件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非法集資是屬於違反法律的行為,而入股是合法的法律形式,入股說明大家參與到公司的經營,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屬於合法經營。但是非法集資是違法的,一經參與,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因此大家要遠離非法集資,防止自己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