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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企業偷漏稅怎麼處罰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1W)

一、法律規定企業偷漏稅怎麼處罰?

法律規定企業偷漏稅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逃稅罪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三、逃稅和避稅的區別是什麼?

(1)兩者的概念不同。避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之處,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為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繳納稅款的目的的行為,其後果是造成國家收入的直接損失,擴大了利用外資的代價,破壞了公平、合理的稅收原則,使得國家社會的收入和分配發生扭曲;逃稅是指納稅人故意不遵守稅法規定,不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廣義上逃稅還包括納稅人因疏忽或過失沒有履行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的行為。

(2)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稅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稅法規範。

(3)適用的物件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僅為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4)各自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為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稅的目的的行為;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納稅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為,達到逃避納稅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的構成偷稅罪,採用暴力等手段拒交稅款的可構成抗稅罪。

偷稅漏稅的處罰標準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分析,不管是法人組織還是自然人,如果是第一次偷稅漏稅,只要配合稅務機關的調查工作,補交了偷漏稅款並且接受過行政處罰的情況下,不會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