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侵犯註冊商標罪入罪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4W)

一、侵犯註冊商標罪入罪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侵犯註冊商標罪入罪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根據商標法第39條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第43條的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其具體形式有:

1.責令停止侵權行為。其具體措施有:

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收繳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消除庫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收繳直接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它作案工具;

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商標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物品。

2.罰款。對尚未構成犯罪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人,可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5倍以下的罰款;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賠償損失。由侵權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但是,被侵權人的註冊商標在侵權案件被查處時已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或者自注冊之日起沒有使用的;明知他人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而沒有提出制止的;使用註冊商標,沒有標明註冊標記的,被侵權人則不得請求賠償。

(二)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按照民法的一般原理和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侵權人實施了侵權行為;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被侵權人受到了損失;侵權行為與損失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這些構成要件也適用於商標侵權的損失賠償責任。但是,在商標侵權賠償責任的的構成要件中有其特殊之處,這就是對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和被侵權人遭受的損失按推定、擬定原則確定。商標權遭到侵犯時,被侵權人要對侵權人的過失、自己所受到的損失數額以及因果關係等進行舉證是很困難的,如果對過失、損失數額不採用推定、擬定原則,被侵權人實際上將不能請求侵權人賠償。

(三)處理商標侵權行為的機關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2.海關

3.人民法院

(四)對構成犯罪的商標侵權行為的刑事制裁

二、對侵犯商標權構成犯罪的刑事制裁措施

1.根據刑法第213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2.根據刑法第214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根據第215條規定,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如果被他人侵犯是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但必須要有相關的證據來進行證明侵犯的行為,從而讓侵犯者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賠償自己所有的損失,所以,侵犯商標是會入罪的,不合法的事情我們千萬不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