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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多少錢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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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多少錢可以判刑?

一、受賄多少錢可以判刑?

根據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規定(試行)》

有關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應予立案:

1、人受賄數額5000元上;(注:具體數額標準只要行人人受賄數額累計達5000元上應當立案偵查)

2、人受賄數額滿5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

(1)因受賄行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人造成惡劣影響;

(3)強行索取財物。

(注:所謂人受賄數額滿5000元指人受賄數額接近該標準且已經達該標準80%上即人受賄數額達4000元上應當注意對於人受賄數額達4000元上滿5000元必須同時具備上述三種情形之檢察機關才立案追究行人刑事責任)

二、個人受賄罪量刑標準:

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對貪汙罪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因此,根據情如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個人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個人貪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貪汙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對多次貪汙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汙數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