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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非法集資怎樣判刑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34K)

觸犯非法集資怎樣判刑的?

最近幾年,公安機關查處了一系列非法集資案件,其中有的案件涉及受害人眾多,集資金額巨大。這類犯罪活動對社會的危害很大,不少家庭因此陷入困境。司法機關在打擊非法集資犯罪上面也是不餘遺力。那麼,觸犯非法集資怎樣判刑的?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觸犯非法集資怎樣判刑的?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物件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綜上所述,在我國刑法中,非法集資對應兩個具體的罪名,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至於觸犯非法集資怎樣判刑的,還得看當事人觸犯的具體罪名。如果是集資詐騙,在量刑比較重,最高刑罰可以是無期徒刑,並處5萬到50萬不等的罰金。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量刑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