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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是指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9W)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是指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服務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