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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5W)

合同詐騙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合同詐騙罪的主體包括一般主體和任何單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以虛假手段騙取對方數量較大財物的行為。那麼,騙取了多少的財物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呢?合同詐騙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呢?

刑法規定: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隨著國內市場化的不斷擴大,合同詐騙的形式也層出不窮。面對合同詐騙,我國法律給予了嚴厲的打擊。相信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對合同詐騙罪的追訴標準已經有所瞭解。如果您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我們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