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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可以判緩刑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4.88K)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可以判緩刑嗎?

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可以判緩刑嗎?

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從犯,如果能夠爭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判緩刑。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的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所謂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是指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的本身過失而引起了被組織者重傷、死亡結果的發生。如果組織者對所造成的被組織者重傷、死亡結果持故意心理時,則應另定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與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實行並罰。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所謂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是指採用身體強制或打擊,造成一般的傷害或輕傷害的行為或採用威脅方法抗拒檢查。如果行為人故意採用殺、傷方法抗拒檢查,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對殺、傷檢查人員的、應依法定罪判刑,然後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實行並罰。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違法所得和供犯罪使用的犯罪分子所有的或者明知他人為犯罪使用而提供其本人所有的運輸、通訊工具或者其他財物,一律予以沒收。

綜上所述,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的從犯,如果能夠積極認罪悔罪,案情輕微的情形下可以爭取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法定程式申請緩刑,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屬於行為犯罪,如果不存在結果加重的情形(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結合當事人個人的犯罪地位、所起作用,犯罪後果等綜合進行判斷,如果不是特別嚴重通過積極爭取判處緩刑還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