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同時符合緩刑條件有哪些
首先是針對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次還需要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為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4、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5、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6、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可以得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民的個人資訊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在沒有經過個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洩漏是違法的行為。一般情況下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並處罰金;情節比較嚴重的情況下,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