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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網路詐騙多錢立案?

網路詐騙糾紛 閱讀(2.11W)

資訊化的普及讓很多人在生活中使用網路來消費,也造就了很多犯罪分子在網路上進行詐騙獲取利益,近幾年藉助網路詐騙的行為越來越多,給受害者造成嚴重的損失,很多人有時候會遇到解決關於詐騙的案件的問題,那網路詐騙多錢立案?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般網路詐騙多錢立案?

一、個人詐騙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

詐騙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採用詐騙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能構成詐騙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二、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1、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2、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共同犯罪中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應當以行為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詐騙後要及時的向公安機關報案,爭取能早日破案,我國是一個法治社會,因此詐騙就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詐騙的犯罪最分子是抓住受害者的心理,不貪圖小便宜就能避免上當,從而來保障雙方的利益不會受到任何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