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有什麼不同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3W)

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有什麼不同

故意傷害中有可能導致受害人死亡,而在故意殺人中常見的也是導致被害人死亡,因此很多人就分不清楚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的區別,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告訴大家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有什麼不同,幫助你進行了解。

一、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有什麼不同

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主要在以下兩種情形下不易區分:

1、故意傷害致死與故意殺人既遂;

2、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未遂。

區別兩者的關鍵是查明行為人犯罪故意的具體內容:如果行人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無論是否造成死亡結果,均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如果行為只具有非法的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則無論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都只能認定為故意傷害。

此外,應注意以下三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⑴對於突然實施犯罪,行為人故意的內容不確定或者顧他人死傷的,一般可按其實際造成的結果定罪。造成傷害結果的,定故意傷害罪;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殺人罪;

⑵因打架鬥毆致人死亡的,除了明顯具有殺人故意的按故意殺人罪論處外,一般可按故意傷害致死定罪;

⑶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之間的界限確實無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著疑罪從寬的原則處理。

二、故意傷害罪會判死刑嗎

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要準確理解和嚴格執行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政策。對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論罪應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要依法嚴格控制死刑的適用,統一死刑案件的裁判標準,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擬判處死刑的具體案件定罪或者量刑的證據必須確實、充分,得出唯一結論。對於罪行極其嚴重,但只要是依法可不立即執行的,就不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因此,故意傷害罪有可能會判死刑。

在通過上文的對比之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有什麼不同了吧。其實他們最主要的區別就是在行為人的主觀方面上,前者僅僅存在傷害他人人身的故意,而後者則存在置對方於死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