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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非法盜墓的叛死刑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96W)

一般的非法盜墓的叛死刑嗎

一般的非法盜墓的叛死刑嗎

非法盜墓是有可能被叛死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古文化遺址和古墓群被確定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盜掘古文化遺址的文物、墓群的主要成員; 多次挖掘古文化遺址或墓葬;挖掘古文化遺址、墓葬、盜竊珍貴文物或者對珍貴文物造成嚴重破壞的。

盜墓,是指個人或者團體非法進入不屬於自己財產的陵墓,為自己使用而移動物品的行為。它的出現通常伴隨著古墓的不可逆轉的毀滅。古代考古學與盜墓相似,通常是由官方組織大規模進入,從墳墓中提取物品並進行考古分析。

現在國家沒有說盜墓罪,大多數盜墓案件都是根據情節定罪的。

刑法第328條規定:“挖掘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或古代墓地的,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罰款;情節比較輕微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罰款;有以下這些情形之一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並且還會罰款或沒收個人財產:

1.古文化遺址和古墓群被確定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盜掘古文化遺址的文物、墓群的主要成員;

3.多次挖掘古文化遺址或墓葬;

4.挖掘古文化遺址、墓葬、盜竊珍貴文物或者對珍貴文物造成嚴重破壞的。

科學保護受國家保護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對於共犯,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共犯,是共犯。對於共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法官對於應當判處多少年有酌處權。

如果不能構成挖掘古文化遺址或墓葬罪,就可能構成盜竊罪或盜竊、侮辱身體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2條,盜竊、侮辱和故意毀壞屍體罪屬於選擇性犯罪。盜竊屍體罪是指祕密盜竊屍體並將其置於實際控制之下的行為。侮辱屍體罪是指以揭露、猥褻、汙辱、汙衊、踐踏等方式損害屍體尊嚴或者傷害當事人感情的行為。這種犯罪的直接物件是社會習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2條凡偷竊,侮辱或故意毀壞屍體,骨頭或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拘留或者控制。

非法盜墓如果情節嚴重的,是可以被處叛死刑的。不過現在對於死刑的減少,那麼最嚴重的可能也會被判處無期徒刑。盜墓行為一直以來都是被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盜墓行為最輕微的處罰,也是三年的有期徒刑,並交納相應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