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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拘役的區別包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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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與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但它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

拘留和拘役的區別包含什麼?

首先,適用的物件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人,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民事拘留適用於具有《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六種行為之一,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

其次,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

第三,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長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為15 日以下。

刑法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