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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01W)

哪些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

在成立共同犯罪的時候,自然在人數上面就有所要求,一般至少是兩人,否則就不能認定為共同犯罪。不過有些情況下,雖然犯罪的人數在兩人以上,但其實並不能認定為共同犯罪。那麼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哪些情況下不構成共同犯罪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形成、結構或者共同犯罪人之間結合的方式。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共同犯罪的形式作不同的分類。主要包括以下四種分類:

1.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一個人能單獨實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實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如盜竊罪,既可以由一個人實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對任意共同犯罪,應根據刑法分則的有關具體犯罪的規定並結合總則關於共同犯罪的規定定罪量刑。

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則規定必須由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才能構成的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二人以上,一個人不可能單獨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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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先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先無通謀的共同犯罪

根據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時間,可以將共同犯罪分為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

事先通謀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在著手實行犯罪前已經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事先無通謀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在著手實行犯罪之時或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

3.簡單共同犯罪和複雜共同犯罪

根據共同犯罪人之間是否存在實行行為與非實行行為的分工,可以將共同犯罪劃分為簡單共同犯罪和複雜共同犯罪。

簡單共同犯罪,簡稱共同正犯,也可稱為共同實行犯,指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犯罪客觀方面行為的共同犯罪。

複雜共同犯罪,簡稱複雜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間存在著實行行為與非實行行為分工的共同犯罪。非實行行為具體包括教唆行為、組織行為和幫助行為。

4.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根據有無組織形式,可以將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簡稱一般共犯,又稱非集團性共犯,指沒有特殊組織形式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也稱有組織的共同犯罪,通稱犯罪集團。根據刑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犯罪集團,是指3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二、哪些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

根據上述對共同犯罪構成特徵的分析,可知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二人以上的共同過失行為造成一個危害結果的,不構成共同犯罪。應分別定罪處罰。如醫生甲馬馬虎虎,將病人的處方開錯,開了兩種不能匹配使用的注射針劑,藥劑師乙也不按規定認真審查處方,將針劑交給注射護士丙,護士丙也不認真審查,就為病人注射了該兩種針劑,結果導致該病人嚴重殘疾。在該案中,造成致使病人嚴重殘疾之醫療事故是醫生甲、藥劑師乙、護士丙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共同作用的結果,但作為過失犯罪,不存在共同犯罪問題。應對三人分別以醫療事故罪定罪處罰。

2.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危害行為造成某種危害結果,但有的是出於故意,有的是出於過失,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是某公寓的管理員,盜竊犯罪分子乙找到甲,說自己來找其親戚該樓住戶丙,但丙碰巧不在且一時回不來,此前告訴他讓他找公寓管理員甲給開一下門。在乙的甜言蜜語哄騙下,甲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給乙打開了丙的宿舍門,結果導致丙價值2萬元的現金等財物被乙偷走。該案中,甲過失地幫助乙實施盜竊犯罪,二者不構成共同犯罪。

3.無罪過幫助他人實施故意犯罪的,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找到司機乙,讓乙其幫他拉一車貨,在將車開到一個倉庫邊後,甲請乙去吃飯,讓幾個人往車上裝貨,乙問裝的什麼貨,甲欺騙乙說是做了一筆生意,現在來提貨。乙信以為真,幫甲把貨物拉到指定地點。其實,甲是在該倉庫盜竊貨物。該案中,甲實施了盜竊犯罪行為,乙雖然客觀上對甲的盜竊犯罪起到了幫助作用,但是其主觀上沒有罪過,因而不能構成犯罪,也就談不上與甲構成共犯的問題。

4.二人以上同時或者先後(近乎同時)針對同一個目標實施同一犯罪,但主觀上缺乏共同實施犯罪的意思聯絡的,屬於同時犯,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趁門衛離開之際,從某公司的倉庫大門進入盜竊財物,正好乙也從倉庫的窗戶爬入盜竊,甲從天窗爬出逃走,乙仍從窗戶爬出逃走,二人對對方的盜竊互不知情。

5.二人以上同時實施犯罪但故意內容不同,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和乙決定共同毆打丙,乙先上去用樹枝擊抽打丙的腿部致其輕傷,然後離去,接著甲卻以殺害丙為目的上去用木棒擊打丙的頭部,導致乙死亡。在該案中,甲以殺害丙為犯罪故意內容,而乙卻以傷害丙為犯罪故意內容,二者的犯罪故意內容不同,不同構成共同犯罪,應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論處。

6.超出共同故意範圍之外的實行過限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和乙共同盜竊,但在此之外甲還單獨實施了放火行為。

上文中為大家總結了六種。如果實施犯罪的當事人之間並無通謀或者說其中有人是過失犯罪,那麼都是無法認定為共同犯罪的。當然,在共同犯罪中,需要區分主犯、從犯、脅從犯等等,不同的身份對應的處理原則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