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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的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有哪些型別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8.71K)

一、規定的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有哪些型別

規定的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有哪些型別

(一)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

(二)本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

(三)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公佈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和在野外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前款規定中經依法許可人工繁育、並經依法許可食用且檢驗檢疫合格的除外。

本決定規定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食用或者生產、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出售、購買、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二、違反規定有什麼處罰

違反本決定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生產、經營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的,由規劃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林業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食品,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和違法所得,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或者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

違反本決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以食用或者生產、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出售、購買、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由規劃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林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和違法所得,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價值一萬元以上的,並處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