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18K)

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刑?

故意殺人罪,是指行為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犯故意殺人罪應當如何判刑呢?現在,我們將在下文就該問題為您做詳細地法律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刑?

1、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殺害特定物件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民憤極大如犯罪人惡貫滿盈,群眾強烈要求處死的故意殺人;等等。

2、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以上就是我們對故意傷人罪如何判刑的解答。從上文可知,法官在對殺人犯進行量刑時要充分考慮其犯罪情節。另外,咱們老百姓應當破除不正當觀念,既不能認為殺人既遂的一律要償命,也不能認為殺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慮,請您及時諮詢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