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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透支信用卡多少金額會立案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3W)

一、惡意透支信用卡多少金額會立案?

惡意透支信用卡多少金額會立案

惡意透支信用卡在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會立案,惡意透支信用卡在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二、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規則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一般原則】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惡意透支信用卡跟無能力償還信用卡是兩回事,在惡意透支信用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根本就沒有償還信用卡的打算,因為犯罪嫌疑人的信用卡消費已經嚴重超過了當事人的收入能力,不過判刑後,銀行還是可以向持卡人追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