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可以判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26K)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可以判緩刑嗎?

一、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可以判緩刑嗎?

不能判緩刑,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不適用緩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上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因此只要本案被吿人能夠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不是累犯,那麼就具備適用緩刑的條件。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要求是什麼?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或者重傷的,可以分別在下列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輕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量刑起點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據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重傷傷殘等級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量刑起點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據手段的殘忍程度和嚴重殘疾的等級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三、故意傷害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1、犯罪的行為主體。對於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要負刑事責任。

2、客體條件。故意傷害罪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為客體要件,對於是否造成被害人重傷或死亡,並不影響罪名的成立。

3、傷害的行為。故意傷害罪在客觀方面還應有犯罪行為人對被害人施行的傷害行為。傷害的行為方式既可以直接用刀、棍、槍或拳打腳踢等暴力手段;也可以是間接利用精神病人、未成年、動物等對故意傷害他人;有的還使用化學藥品、鐳射、放射線等非暴力的手段傷害他人身體。

4、行為人的主觀意識。故意傷害罪在主觀上表現為,犯罪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身體造成還繼續放任其結果的發生。所以,此時查清行為人的故意性是十分有必要的,這點是區分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及過失致人死亡的重要標誌。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不可以判緩刑,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與受害者的傷殘程度,行為人的悔罪表現,認罪態度有關。輕微的故意傷害行為不構成犯罪,不用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認定故意傷害罪後有自首或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