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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67K)

一、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既遂的最新處罰標準是什麼

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犯生產銷售劣藥罪既遂的,一般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造成後果特別嚴重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所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藥人殘疾或者其他嚴重後遺症,或因服用劣藥延誤治療,致使病情加劇而引起危害、死亡等嚴重後果。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故意的內容分為兩部分:一是行為人明知其生產或銷售的是劣藥而且其生產或銷售劣藥的行為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結果;二是行為人對上述危害結果的發生採取放任的心理態度,即本罪只能由間接故意構成。

如果行為人對嚴重危害的結果採取積極追求的態度,構成其他更為嚴重的犯罪。從司法實踐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所以無論出自何種目的,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三、如何判斷是否構成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

判斷是否構成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我們就從兩個方面去判斷:

(一)從生產銷售劣藥罪的構成要件去判斷:

1、客體要件。本罪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所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藥人殘疾或者其他嚴重後遺症,或因服用劣藥延誤治療,致使病情加劇而引起危害、死亡等嚴重後果。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二)從生產銷售劣藥罪的立案標準去判斷: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十八條規定: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

2、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本條規定的“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藥品成份的含量 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和按劣藥論處的藥品。

綜上所述,生產假藥劣藥甚至銷售出去讓他人買到這個藥的話是有可能會對人的身體造成十分嚴重的危害的,因此我們國家是有出臺相關規定來嚴厲管控這個生產藥物的,如果有生產銷售假藥的話是會被處以一定的刑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