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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搶劫罪如何判刑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29W)

搶劫罪是嚴重的暴力性犯罪,我們的《刑法》對於搶劫罪的量刑處罰幅度很大,並且區分了幾個不同檔次的量刑幅度,同時還對結果加重犯的量刑作出了說明。現在跟著本站的小編一起來看看我國對搶劫罪是如何判刑的,而具體又是怎麼規定的。

犯搶劫罪如何判刑處罰

一、犯搶劫罪如何判刑處罰

(1)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依的規定定罪處罰。

(2)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四川省搶劫罪量刑細則規定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搶劫一次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行為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未達到“數額較大”,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具有下列情節之一,依照搶劫罪定罪處罰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盜竊、詐騙、搶奪接近“數額較大”標準的;入戶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詐騙、搶奪後在戶外或交通工具外實施上述行為的;使用暴力致人輕微傷以上後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脅的;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搶劫次數、數額、致人傷害的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搶劫財物數額滿一千元或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搶劫二次的,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搶劫情節嚴重程度、搶劫次數、數額、手段、致人傷害的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搶劫財物數額滿五萬元后,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搶劫次數超過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重傷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級至三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級至一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結果加重情形之一,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為實施其他違法活動而實施搶劫的;

(2)流竄作案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搶劫的;

(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實施搶劫的;

(2)搶劫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財物的;

(3)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5.需要說明的問題

以毒品、假幣、淫穢物品等違禁品為搶劫物件的,以搶劫罪定罪;搶劫的違禁品數量作為量刑情節考慮,量刑起點和基準刑依照上述規定確定。